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一)申报对象为在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人须政治素质过硬、品学兼优,具备明确的留学目标和较强学术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留基委规定合格标准(雅思、托福、WSK等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具体要求见留基委官网)。
(三)留学身份、期限需符合规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留学期限起止年月需在2026年6月至2027年12月31日之间。
二、材料报送范围
(一)必备材料包括:国家公派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单位推荐意见表、外方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外文学习计划、国外导师简历、成绩单(本科起)、外语水平证明、身份证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额外提交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等。
(二)外方邀请信须明确申请人信息、留学身份、期限、工作语言、研究方向、费用情况及外方签字,关键信息重点标注,非英语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辨。
(三)材料需按要求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纸质材料报送至国交处,确保网报信息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申请人须经所在学院同意后,在项目申请期限内(3月10日0时—3月15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专栏”)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以上项目信息已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以下简称“专栏”)发布,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申请条件及材料、常见问题解答等有关信息详见“专栏”。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仔细阅读“专栏”信息,于2026年3月15日14:00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国交处(教37栋305办公室)。
联系人:周宣彤,0791-87045363
附件:申请材料目录及顺序
国交处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