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及江西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为促进中日韩三国优秀学生深度交流,深化三国高校务实合作,经中日韩三方协商一致,现启动“亚洲校园”第三期项目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需与日韩高校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在三方院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组成联合体,我校符合条件的项目所在学院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申请,日韩院校向本国教育部门提交申请。
二、项目合作方式
1.项目第三期共分两种合作类型:“亚洲校园”(中日韩三方高校)和“亚洲校园+”(中日韩三方高校+东盟国家高校),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应充分整合现有教育教学资源,紧密围绕优势学科专业,通过短期交换、长期交换或学位项目方式开展本科生、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层次学生联合培养。
3.鼓励探索推进联合开发课程、互设教席、学分互认与学位互授等创新合作。
4.参与项目学生原则上应在所有合作院校间实现流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可采取线上学习方式,所获学分的认定办法由合作院校协商确定。
三、经费支出办法
参与项目学生赴合作院校交流期间免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及国际旅费负担办法由合作院校协商确定。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于2021年8月7日前将中英文申请表(附件1/2及英文翻译的申请表,Word格式)通过OA邮箱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周叶青(联系电话:15270910875)。
附件:1.“亚洲校园”项目联合申请表
2.“亚洲校园+”项目联合申请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