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文件精神及《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结合留基委的派出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项目优势
1.可赴国际一流大学留学;
2.校内评审,通过率高,留基委资助;
3.校际合作基础深厚,研究方向紧密对接。
二、选拔方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国交处审核,择优录取,上报留基委。
三、选派计划
1.项目名称:土木智慧建维技术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留学单位:⑴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⑵英国斯旺西大学
3.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生(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4.选派专业:土木工程
5.留学期限:6-24个月(留学期限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6.选派名额:3人/年(第二批申报名额为2人)
四、进度安排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1 | 2024年9月1日前 | 人员选拔 | 学院统一进行人员选拔,并将候选人进行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将候选人名单提交至国交处。 |
2 | 2024年9月1日-10日 | 人员申请 | 国交处统一组织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按照《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
3 | 2024年9月20日前 | 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 项目实施单位通过信息平台为申请人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在线提交,并将单位推荐公函(公函中须明确是否已公示)、《推荐人员名单》、《人员材料审核表》原件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4 | 2024年11月 | 录取 | 1.留学人员可登录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2.受理单位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和名单,并通知留学人员及时登录信息平台查询及办理后续派出手续。 |
5 | 2024年12月起 | 派出 | 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
五、申请材料及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申请人需自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完申请表后,应认真阅读申请表中有关个人承诺事项,并确认表格填写无误后,按系统提示点击“提交申请表”,下载生成的PDF格式《出国留学申请表》并打印,在仔细阅读申请表中有关个人承诺事项且无异议后签名确认。
如填写有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可提回修改。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并由项目实施单位接收后将不能提回及修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人向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前,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推荐意见应由项目实施单位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生效。
3.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正式邀请信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留学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如网申时尚未获得正式邀请信,可先提交意向性邀请信。
4. 国外导师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或无国外导师,可不提供,但需提供个人说明。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实际指导教师的简历。
5. 外语水平证明
申请人应按创新项目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具体要求请浏览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7)。
6. 学习计划(外文)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7. 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提供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
8.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申请人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如最高学位在境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仅提交学位证书,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
9.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应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包含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
10.《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由项目实施单位上传)
项目实施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专人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及身心健康情况等各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如实填写《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并由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注: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申请人需向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留存(留存期限为3年),项目实施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区教37栋国际学院303办公室
联系人:姚老师0791-87045361
如有疑问,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出国留学—综合项目专栏—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仔细查阅项目相关信息,并根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国交处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