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学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人员(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我校正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以上项目信息已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以下简称“专栏”)发布,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申请条件及材料、常见问题解答等有关信息详见“专栏”。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
三、申请人应在项目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申请人须符合所申请项目的类别条件,且在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四、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申请人须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并按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专栏”)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仔细阅读“专栏”信息,分别于2023年3月20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023年5月20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前须将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国交处(教37栋303办公室)。
联系人:姚老师 0791-87045363
国交处
2023年3月3日